微信發公告:域名在朋友圈內分享需要ICP備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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騰訊科技訊(相欣)12月12日,微信發布公告稱,根據互聯網管理的相關規定,即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內分享域名,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,以避免分享頻率受到限制。
ICP是“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”的簡稱,意為網絡內容服務商。ICP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,根據國家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規定,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,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。
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顯示,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。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,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。
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,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。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活動,從而打擊不良互聯網信息的傳播。